【东北网】省政协委员崔云甫:大力推进黑龙江省器官移植工作的展开
时间:2017-01-19 17:44:114 作者:杜筱 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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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临床医学领域,器官移植已被公认为挽救终末期病人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就外科手术技术而言,角膜移植、肾脏移植、肝脏移植、心脏移植等多种组织器官的移植都已经非常成熟。然而,器官移植往往涉及到伦理、文化习俗、法律、政策、医疗保险等多方面的制约,在黑龙江省的开展很有限。省政协委员、哈医大二院普外一科主任崔云甫建议,应建立省级器官移植网络协调小组,大力推进我省器官移植工作的展开。 从2015年开始,我国正式全面禁止从死囚中获取供体,并大力推进DCD(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和DBD(脑死亡器官捐献)供体的获得。得益于这些举措,器官移植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发达城市中取得了迅速的发展,然而,在黑龙江省,每年器官移植方面的供体及受体流失率为90%以上,主要有思想保守、经济落后、缺乏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供体器官质量保证等方面的原因。 崔云甫建议,由省卫计委医政部门牵头成立黑龙江省器官移植网络协调小组,负责领导协调我省器官移植工作的开展与推进。应考虑该小组由专人专职负责,向下组织市地区卫计委相应负责人,向上与国家卫计委对接,着力解决以下问题: 一、以统一口径编制宣传手册或活页,提倡DCD与DBD,在省内各三甲医院的ICU免费提供给潜在捐献者。同时在省卫计委官方网站可以下载打印,有利于其他医疗机构的使用。 二、依据《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组织建立并规范器官获取组织(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s,简称OPO)。可以参照此规定中对OPO的描述,组织并培训器官捐献协调员等专业人员。 三、依据《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通知》,制定我省人体捐献器官运输技术规范与标准,统一移植中心器官接收确认文件。参与协调捐献器官转运。 四、统计协调省内现有重大器官移植所需药物、器械,与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建 立稳定联系,为联合移植提供物资保证。 五、与省医保部门商讨,为在省内进行器官移植的患者适当提高报销比例。 六、协调建立器官移植专向资金池,争取慈善捐助与国家资金支持。 七、协调省内具有器官移植资质医院在进口相应器械及药物的过程中减免税费。 八、协调省市宣传部门,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有计划的宣传器官移植的成果以及科普信息,同时增强群众对本省医疗机构的信任度。 上述提议核心问题在于充分利用省级平台,整合资源。我省具有深厚的器官移植技术底蕴,例如哈医大二院的心脏移植、肝脏移植、肾移植等,对此加以利用既有利于技术的发展,也能为群众提供更为安全可靠便捷的医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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