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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黑龙江省政协委员尹梅:黑龙江省应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岗位修养培训

时间:2018-01-24 09:14:374  作者:陈英云  点击:
    1月24日,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黑龙江省政协委员、哈尔滨医科大学人文学院院长尹梅提出,黑龙江省应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岗位修养培训。
  教师是对学生传授知识和引导思想的导师,这个职业背后蕴含着的是教师应该具备的良好职业修养。“中小学阶段,学生的心理、智力、知识等方面发展尚不成熟,学生对教师有着一种特殊的信任和崇拜。这就要求教师言传身教,行为得体,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尹梅委员指出,应根据各阶段学生的特点,进行引导教育,为三观教育在中小学教育中的渗透起到铺垫作用,确保教育目标的最终实现。
  中小学阶段的学习是树立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时期,如何激发学生内在潜能,使其在接受文化知识的同时,身心得到全面健康的发展是中小学教育的关健。目前我省部分中小学教育凸显出诸多弊端。首先,受传统教育体制的影响,模式化、刻板化的应试教学普遍存在,教师把考试分数与升学率放在首位,正是这种教育模式导致中小学生的个性与兴趣得不到满足,自信心、独立性、意志力、动手能力得不到鼓励和培养。其次,受经济改革制度下形成的多元价值观影响,有的教师在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平衡中选择前者 ,从而使教师的教学行为缺少了正确的指导,脱离了教育的初衷,导致“上课该讲的内容不讲,放在课外补习班里讲”、“歧视不参加补课的学生”这类事件频发。最后,教师缺乏良好的师德,法律意识淡漠,近期社会常有教师辱骂、体罚学生等事件曝光,这样的老师,是必须要严肃处理的。辱骂、体罚学生的行为不仅挫伤学生的学习兴趣,还会导致学生产生自卑心理;影响到学生的心理健康,甚至引发厌学、逃学、自杀等严重后果。而师生关系的冲突也直接导致教育效能的降低,使中小学教育的成效性受到社会的质疑。
  为此,尹梅委员提出:一是培养中小学教师依法执教的理念。中小学教师应该平等对待每个学生,包括有缺陷和缺点的学生,不得根据自己的好恶评价、歧视学生。在教学活动中,中小学教师要保障每个学生平等参与的机会,并给予公正的评价和鼓励,决不可辱骂、体罚学生。教师还应当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的潜能,使每个学生都能充分发展,健康快乐地成长。
  二是提高教师的职业素质。构建教师德育培养的机制,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杜绝市场经济的功利化行为,平等爱护学生而非提高个人名利的工具,在关心学生学业成长的同时注重学生思想品质和意志力的提高。
  三是加强对中小学教育机构的监管。加强外部监管,在改善中小学教师管理现状的同时,加强学校领导者的科学理论指导,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管理水平,创新可操作性的教师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