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黑龙江省政协委员原慧萍:多途径做实分级诊疗工作
时间:2018-01-24 11:58:564 作者:张士英 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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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哈尔滨开幕。参加会议的政协委员、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五官医院院长、眼科主任原慧萍建议,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多途径做实分级诊疗工作。 分级诊疗制度是指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分级诊疗要求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目标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建立切实可行的分级诊疗体系和相应的配套制度法规是破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难题的关键环节,也是有效切入点。 目前,黑龙江省各级医药卫生机构的分级诊疗工作,存在基层首诊比例不高。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能力不足、诊疗设备使用不到位。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缺乏、不稳定。支撑分级诊疗制度的政策和保障力度不够等问题。 为此,原慧萍委员建议: 1. 市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加强医护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救助能力,做到重基础、重规范,有特色、有专长。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全科医生侧重家庭医生指导工作,基层医疗机构侧重常见病基本治疗和疾病预防工作,建立起群众信赖和放心的医疗机构。 2. 充分调动三级甲等医院,特别是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积极参与分级诊疗工作的落实,并承担严格规范培训和准入考核工作,同时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并给予政策鼓励,特别是对于三级甲等医院诊治疑难病医保限价的政策保障,避免诊治越多疑难病,医院承担越多费用,不得不收治小病、常见病来弥补医保费用超标的难题。 3. 完善医联体制度和政策,实行对口支援,做实医联体;完善各级医疗机构的疾病诊疗范围,明确接诊和转诊权限和责任;同时,与医保给付和分级报销支付比例工作结合起来。 4. 分级诊疗体系的成败与否关键在社会的最基层,在农村在田间,在城市在街道;在医务所,在保健室。回顾近70年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要有培养一大批新时代“赤脚医生”——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乡村医生和兴办九年义务教育的气魄,来兴建全社会分级诊疗体系。建议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的社会保障,提高待遇,稳定队伍,吸引优质人员下沉。 5. 加强健康服务人员的培养和自愿者的组织工作,做好社区疾病预防、慢病精准管理和心理救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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