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危害已成为全球最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WHO已将烟草流行问题列入全球公共卫生重点控制领域。我国是烟草生产、使用消费大国,吸烟者高达3亿多人,遭受被动吸烟危害的人数已经达到7.4亿,每年有近一百万人死于与吸烟相关的疾病,因“吸二手烟”死亡人数超过十万。
2013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积极落实党中央的有关规定。在全社会实现无烟公共场所的活动中,医学院校要积极行动起来,发挥禁烟的带头与表率作用,在公共场所自觉成为不吸烟和维护无烟环境的榜样,还要成为主动传播烟草危害健康的宣传员和监督员,以维护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特此提出倡议:
一、学校领导和各院系部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以实际行动做出表率,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自觉维护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
二、各院系部教职工(包括所有教师、医生、护理、后勤人员等)不得在校园、办公室、会议室、医院诊室、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吸烟,同时要积极对外来人员或患者家属做好禁烟控烟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及时有效劝阻和制止他人违反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的行为。
三、教职工,尤其是公务活动的组织者不得提供烟草制品,不允许参与活动的人员在公共场所吸烟、敬烟、劝烟。
四、鼓励教职工和学生戒烟。学校将积极开展控烟活动,制定有效的工作机制,从校领导到教师、学生,争做控烟表率,为社会树立良好的控烟形象。
五、全校教职工有责任、有义务,为维护学校控烟的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与指导,为引领全社会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做出我们医大人的努力。
哈尔滨医科大学控烟办公室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