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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为进一步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工程,充分发挥模范典型引路的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和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掌握精湛的医学科学技术,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在各方面得到均衡发展,努力培养新时代优秀的医药卫生事业人才,现修订我校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1. 先进班集体

    1、班委会团结务实、以身作则、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作为,班委会具有较高的群众基础,有号召力,有凝聚力。

    2、班级同学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班风良好,关心集体,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互助,文明整洁,诚实守信,在全校师生中有良好的声誉,无一人出现违纪行为。

    3、班级同学学习风气浓厚,学习品质好,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秀,全班同学学年平均成绩在全年级名列前茅。

    4、班委会能够经常组织班级同学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每学期不少于4次。积极带领全班同学参加学校和年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各类学生社团组织,担任学校和年级各类学生干部人数不少于2人。本学年度在省、市、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三等以上(含三等)集体或个人奖项不少于3次。

    5、班委会能够与团支部、理论学习小组密切配合,做好班级各项建设,班级各项制度健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综合测评工作细致、认真、公平、客观,日常管理和同学日常生活有条不紊,班级工作有特色。

       6、能够全部达到以上各项标准的班级方可被评为先进班集体。

  2. 三好学生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和人民,积极靠近党组织,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思想修养,遵守学校纪律和国家法律,尊敬师长,一学年二个学期思想品德评语评等均为优。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一学年二个学期均获得综合奖学金。

    3、积极参加学校、年级、班级组织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每学期至少1次参加年级(含年级)以上的各项活动。

    4、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比赛,认真参加体育课训练,自觉坚持体育锻炼,没有无故旷操、旷体育课情况发生,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助人为乐,富于爱心,能够与同学和睦相处,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不屈不挠,能够影响和带动其他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

    6、全部达到以上各项标准者方可被评为三好学生。

  3. 优秀学生干部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和人民,积极靠近党组织,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思想修养,遵守学校纪律和国家法律,尊敬师长,一学年二个学期思想品德评语评等都为优。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一学年二个学期中获得综合奖学金一次以上(包括一次)。

    3、一学年二个学期均担任学生干部,热爱社会工作,自觉为同学服务。按时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责任感强,工作思路和方法有突破和创新,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工作成绩显著,由本人主要组织或组织参与的各项活动获年级以上(包括年级)奖励每学年至少1次。

    4、认真参加体育课训练,自觉坚持体育锻炼,没有无故旷操、旷体育课情况发生,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心理健康讲座,保持良好的心理素质,与同学和睦相处,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不屈不挠,能够影响和带动其他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

    6、全部达到以上各项标准者方可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15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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