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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总 则

(一)目的

为应对学校可能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提高灭火救援的应急能力,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迅速稳妥的疏散人员和物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扑救火灾与安全疏散工作有序进行,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订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下称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处置灭火和应急疏散的相关工作。总指挥由主管副校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保卫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卫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计监察处、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教务处、医务处、后勤管理处、各学院、各附属医院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管防火副处长任副主任。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在学校领导下统一指挥处置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组:

1.指挥协调组:

组长:校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职责:在总指挥的部署下协调指挥火灾救援工作。

2.灭火行动组:

组长:保卫处处长

成员单位:保卫处、学校义务消防队

职责:做好日常全校消防管理工作,战时进行扑救火场初起火灾工作。

3.通讯联络组

组长:宣传统战部部长

成员单位:宣传统战部、学工部、研工部

职责:建立火灾救援通讯网络,协调火场与外界联系,准确传达各类信息,确保决策及时。

4.疏散引导组

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

成员单位:后勤管理处、保卫处

职责:负责火场人员及物资疏散工作。

5.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长:医务处处长

成员单位:医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

职责:负责进行受灾人员救护工作。

三、信息报送机制

(一)报警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味、异声、烟雾、温度骤然升高等,都有责任及时查看原因并上报楼馆所属单位负责人。如果确认是火灾,应立即向学校保卫处报警(24小时接警电话:86662393),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2.报警注意事项

(1)讲清起火楼馆的名称地址,以及附近的明显标志;

(2)如有可能,讲清燃烧的物质类别、起火部位、火势大小、起火建筑构造及周边建筑通道情况,有无人员被困等情况;

(3)讲清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方便即时联系。

(4) 报警后,应立即请人配合在学校门口迎候,协助引导和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

  (二)接警:保卫处值班人员接警时,要准确询问火灾现场的重要信息,详细记录报警内容,并安排人员即刻赶到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并向指挥部汇报,消防控制室同时完成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启动等工作。

四、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一)人员疏散优先

1.在火灾发生后,灭火行动组及疏散引导组即刻赶赴现场组织灭火、疏散,本着“疏散优先”、“救人第一”的原则,通知、引导、指挥人员安全疏散,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

2.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其余人员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首先疏散起火楼层人员,再疏散其上、下楼层人员,最后疏散其他楼层人员;

3.疏散、灭火人员进入现场的线路不能与疏散人群冲突,在进行人员疏散时,应利用相关器械、工具、装备进行救助。进入火场要佩戴防毒面具、携带手电和绳子等物品,可将棉被、毯子浸水后覆盖身体,防止灼伤。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引导其自行脱离险区;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可指派专人护送出险区。人员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二)物资疏散

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

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采取措施冷却其外壁,使其降低温度。 其它重要设备、贵重物品和信息资料等易于携带物品,在现场情况允许条件下,疏散时进行转移并妥善保护。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指挥部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至火灾现场进行统一指挥、协调和决策程序,指挥协调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行动,合理有效地调配和使用灭火和应急疏散资源;协调组织与消防部门工作配合、对外情况通报、火灾事故的善后处理等工作。

灭火行动组:迅速按照预案要求,进入战时状态。严格按照我校平时组织的灭火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所规定的步骤,以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为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进入火场时必须穿戴灭火护具、携带灭火器材,当参加灭火的人员感到身体不适时应立即撤离火场。对情况不明和危险性较大的火场应保护现场,等待消防专业队伍进行扑救。在行动中要协同作战,听从指挥,及时发现火场变化,采取应变措施,尽力扑救初起火灾,保护被困(受伤)人员和危险、贵重物品安全,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火场情况。

六、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火灾发后后,及时启动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准确反映情况,并派人接车;同时,通过网络平台、校园广播等渠道,告知火灾信息;建立现场指挥、消防控制室、各灭火工作组和消防部门之间的通讯网络,并在灭火和应急疏散过程中,传达上级指令,协调和与外界联系,始终保持通讯网络畅通。

安全防护救护组第一时间对火灾现场实施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灾车辆道路畅通,禁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对疏散出来的物资进行集中看护,并对火灾中的受伤人员及时救治,必要时联系地方医院参与现场救护。

七、事故处理

(一)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二)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做好受灾人员和其家属及其他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 封锁和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起因;

 (四)做好火灾、火险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相关统计工作,配合消防部门调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八、附则

(一)各附属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预案。

(二)本预案由保卫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15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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