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明专利“预防原发性肝癌的树莓提取方法”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公示
时间:2016-07-12 10:09:46 作者:网络中心 来源:
点击: 次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文的要求,经发明专利“预防原发性肝癌的树莓提取方法”发明人之一刘明申请,校科技研发与产业处(以下简称“产业处”)审核,拟与黑龙江一大红树莓保健食品有限公司达成无形资产作价入股合作协议,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接受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产业处实名反映。
1、无形资产所指专利名称为预防原发性肝癌的树莓提取方法(200810137004.9)的发明专利,此项发明专利发明人共有5人,包括刘明、宋文婷、张春鹏、林罗强、赵金璐。
2、黑龙江一大红树莓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大红树莓”),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23012280760,成立日期2015年3月12日,法定代表人王宇虹,目前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保健食品;食品流通;生物产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生产销售。
3、本次成果转化由哈尔滨医科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表学校签订有关协议,并代持我校所获股权,实施收益分配。
4、经专利发明人、产业处、一大红树莓多次协商,上述发明专利拟作价667万元,经我校资产公司以作价投资占股的形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占一大红树莓25%的股份。
5、发明专利“预防原发性肝癌的树莓提取方法”5位发明人中,仅刘明参与此次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
联系人:孙鹤宇
联系电话:86669475 13115501116
注:如发现以上我校人员或部门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处举报,电话86624134。
科技研发与产业处
2016年7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