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财处关于积极推进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时间:2017-10-24 10:58:43 作者:网络中心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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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年末将至,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文件要求,教育经费支出进度将作为对各高校督查的重点内容,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各高校本着“谁的资金、谁负责;谁的项目、谁推进”的原则督促落实各高校预算执行和资金支出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大督导力度。并且,主管部门逐年加大了项目经费的绩效考核以及支出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项目经费的支出情况直接影响到学校下一年度的经费拨付,为了确保我校每年各项目经费拨款的延续性,针对我校各项目经费的支出使用情况,相关项目应及时梳理自己经费的使用情况,合理安排支出,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年末项目的绩效考核顺利通过。
一、教育厅专项经费
我校的省教育厅专项经费、中央专项经费、211经费、高教强省经费、生均拨款经费、省科学基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等项目经费,需在两年内完成支出,没有完成的经费根据省财政厅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会将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因此,我们要加快项目经费的支出进度,督促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规范性。
二、科研课题专项经费
每年年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后基金、横向课题等的科研经费,都会涉及到经费结题的情况,各课题负责人要合理掌握自己课题的支出进度,平时合理计划、安排支出,确保课题经费在每一阶段支出的均衡,最终能顺利结题。
主管部门不断强调预算执行的硬约束,依法依规强化财政监督,加大对财政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完善财政资金使用制度,我校应顺应主管部门的要求,强化项目经费支出的进度,合理支出、均衡支出,确保我校项目经费的连续性,以及我校年末财务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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