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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计财处关于加快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时间:2019-07-01 14:28:12    作者:网络中心    来源:     点击: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文件要求,财政专项经费的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逾期将由财政收回统筹使用。各单位在项目建设周期内要加快预算执行,尽快形成实际支出,要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谁的项目谁推进的原则,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进度。

各位项目负责人可进入计划财务处主页下载《财政资金项目使用期限表》查询将于2019年底或2020年底到期的项目。项目经费的支出情况及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学校下一年度的经费拨付,为保证我校每年财政专项经费拨款的延续性,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梳理经费使用情况,合理安排支出进度,花出质量,花出绩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哈尔滨医科大学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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