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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2020年度医学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7-1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学院、大庆校区

照《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课题管理办法》,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现开“2020年度医学教育研究立项”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凡列入“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2020年度医学教研究立项课题”,并如期完成全部研究工作,达到项目计目 课题,均可申请结题鉴定。

二、结题要求

课题负责人必须如实填写《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 2020年度医学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结题申请书》结题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将取消结题资格和再次申请立项课题资格。

三、结题材料

(一)结题佐证材料PDF版

1.目录

2.《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2020年度医学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结题申请书》附件1),其中课题组成员结题时应与立项保持一致;

3.研究报告;

4.公开发表和出版的与课题研究有关的文章、著作、课 件等出版物佐证材料出版物及发表的论文应注明课题来源和及其编号,发表的论文需提交杂志封面页、目录页和论文页;

5.与课题研究有关的其他各种佐证材料

(二)《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2020年度医学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申请结题项目统计表》附件2Excel版

四、材料上传

(一)系统登录

课题负责人通过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主页,进入“哈尔滨医科大学教育研究管理系统教师申报登录入口”,使用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工号及密码登录,在系统内提交申报材料。大庆校区、附属医院及教学医院教师具体登录方法详见附件4

(二)材料上传

登录系统后,在任务栏点击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2020年度立项校级课题结题申报”字样后的“申报”,将完整版结题佐证材料PDF文件上传至“结题佐证材料”处;将结题项目统计EXCEL版上传至“汇总表”处。

(三)截止时间

课题负责人须在2023年82412:00前将结题材料上传完成并点击“提交”;学院管理员于2023年82512:00前完成院级上报。

、工作联系

联系人:马星

联系方式:0451-86669493

 

附件

1.结题申请书

2.结题项目统计表

3.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鉴定参考标准

4.哈尔滨医科大学教育研究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714

 

上一条: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年度立项校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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