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大庆校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黑龙江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文件精神,聚焦“六个龙江”“八个振兴”“九个坚定不移”等要求,加快推进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现代化强省建设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深化我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升高等教育研究质量,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省高教学会”)将组织开展省高教学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者范围和条件
1.申报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2.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3.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申报一般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
4.以往承担的省高教学会课题必须已经结题,课题无故流失或未结题者原则上不能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申报者可以参照《课题选题指南》选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指南外申报。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应用性。
2.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重点课题省高教学会将予以适当经费支持;一般课题经费由申报人自筹。
3.申报课题原则上应在1-3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算起。
4.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同时不能作为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主持人不得有在研省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与2项课题。鼓励跨学科、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5.离退休教师、学校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三、组织安排
本次申报不限名额。省高教学会将按照课题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课题进行评审,经会长会议审核,择优确定批准立项的各类课题并进行公示,以正式文件下达。
四、结题要求
1.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报告应包括:课题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及进展情况,主要研究方法,成果及突破点,成果的应用及推广价值,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等。
2.有经费的重点课题要求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一部学术专著;应用类课题的咨询报告需获得业务主管机关厅级以上领导批示;一般课题要求公开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岀版的专著必须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并注明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字样。课题负责人至少有一篇为第一作者的、发表在公开刊物上的论文。
3.如以研究报告、教材、课件为主件,必须提交相应的采用证明;如以专、编、译著为主件,要由出版社公开出版。
4.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课题。
5.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省高教学会将从课题批准立项的第二年起组织课题结题验收工作,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发结题证书。
五、申报材料及上传
(一)材料填写
课题申请者按要求填写《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和《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申报书要严格按申报书要求规范填写,可另加附页;课题组成员填写的内容要经过本人同意。
(二)系统登录
申报人通过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主页,进入“哈尔滨医科大学教育研究管理系统教师申报登录入口”,使用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工号及密码登录,在系统内提交申报材料。
(三)材料上传
登录系统后,在任务栏点击“省高教学会2023年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字样后的“申报”。“申报书”及“盲审表”处均上传《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pdf版;“汇总表”处上传《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其他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5。
(四)截止时间
课题负责人须在2023年8月24日12:00前上传完成并点击“提交”。学院管理员于2023年8月25日12:00前完成院级上报。
六、工作联系
联系人:赵霁阳 马星
联系电话:0451-86669493
附件:
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3.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4.哈尔滨医科大学教育研究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