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入调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3.根据上级及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规划。
4.对全校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5.对全校重点部位开展经常性安全排查,发现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6.对实验室安全、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使用、存放、销毁等进行监督管理。
7.协助各单位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处理。
8.负责特种设备(电梯、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科岗位职责
科长职责:
1.在处长、主管副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
2.依据学校及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3.根据学校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处领导和上级部门请示、汇报。
4.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组织队员业务技能培训和考核。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科长职责:
1.负责危化品(实验室)安全管理、燃气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2.协助科长完成其他工作。
科员职责:
1.在科长和副科长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校园施工安全管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校园防灾减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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