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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科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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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贯彻消防法规,落实省、市业务指导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各级消防组织机构,落实防火安全责任人,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情况;

三、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四、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应急临战状态;

五、对建筑工地、维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督促、复查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九、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临时用电、动用明火作业;

十、制定各阶段防火工作方案,落实防火任务,在发生火灾时负责组织实施扑救工作,负责协助消防机关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及处理。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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