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规范申诉处理程序,推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哈尔滨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已形成修订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修订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面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前将意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hmu122@hrbmu.edu.cn。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哈尔滨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申诉处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教务处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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