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0月 邓小平同志为我国地方病防治工作 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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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骨节病防治研究所赴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大骨节病历史重病区开展 大骨节病患者药物治疗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12 编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国家《大骨节病治疗项目管理方案》、落实《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10)》,在黑龙江省政府大骨节病治疗药物筛选项目经费的资助下,在省、市、县三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积极配合下,5月26日-5月31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中心大骨节病防治研究所(以下简称大骨节病防治研究所)的8名专家和7名研究生组成的研究团队,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大骨节病历史重病区开展了成人大骨节病患者药物治疗工作。
  上世纪60~70年代,我国大骨节病高发,遗留下来大量的成人大骨节病患者。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是大骨节病历史重病区,目前齐齐哈尔市共有成人大骨节病患者2300余人,其中富裕县的患者为700余人,占齐齐哈尔市大骨节病患者人数的近三分之一。由于大骨节病是一种致畸、致残性疾病,可影响患者的劳动和生活能力,重者可全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一旦罹患大骨节病,常常导致病人家庭陷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境,同时也制约了病区经济发展,是目前脱贫攻坚工作的难点之一。
  本次大骨节病药物治疗工作覆盖富裕县大骨节病历史病情较重的繁荣乡、龙安桥镇、绍文乡和富路镇4个病区乡(镇)的24个病区村,联合繁荣乡、龙安桥镇、绍文乡和富路镇4个乡镇医院及村医,对2018年县疾控初筛登记的700余名大骨节病患者(疑似患者)进行了大骨节病的诊断核查。随后,对确诊的407名成人大骨节病患者进行了详细的问卷调查和健康体检。最后,根据大骨节病患者的既往病史、用药史和当前的身体状况,对392名成人大骨节病患者免费配发了不同的药物并进行用药指导。本次药物治疗工作中所发放的药物包括非甾体抗炎镇痛药洛索洛芬钠、布洛芬和塞来昔布,软骨保护剂硫酸氨基葡聚糖和复方硫酸软骨素以及白介素-1抑制剂双醋瑞因。按照用药指导使用上述药物,能够实现减轻患者病痛、避免病情恶化、改善其关节功能,提高其生活质量的目的。
  大骨节病防治研究所将持续关注富裕县大骨节病患者,在村医的协助下将对每位药物治疗患者进行随访,观察药物治疗的有效性,及时解决治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现精准治疗,为做好《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10)》“现症病人救治救助行动”中关于“做好现症地方病病人确诊病例治疗和社区管理”的工作提供依据。

 
 
撰稿:焦喆 摄影:张旭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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