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2024年度全国碘缺乏病监测和水源性高碘地区监测报告的撰写工作。
(二)组织全国开展2025年度碘缺乏病监测和水源性高碘地区监测工作。
(三)开展“十四五”重点研发项目碘缺乏病相关的研究工作。
(四)完成2025年防治碘缺乏病日相关工作。
(五)完成碘缺乏病相关的标准制修订工作。
(六)积极推进“全国碘缺乏病科学精准防治行动计划”的开展进程。
(七)积极推进水源性高碘地区和适碘地区监测防治相关专家共识与指南的制定与编写。
(八)继续推进与世界卫生组织、哈工大合作项目以及各项国自然基金课题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