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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国家卫健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第一三共医药学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修订)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处)  时间:2024-04-13  浏览:

第一三共医药奖学金是国家卫健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日本第一三共株式会社联合在我校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具体细则及评比条件如下:

一、评选细则

(一)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60名学生(其中本科40人、硕士15人、博士5人)。

(二)奖学金金额为本科3000元/年、硕士4000元/年、博士5000元/年。

(三)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临床医学、药学、临床药学、基础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儿科学、护理学、法医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

(四)年级按分配名额推报学生材料,学生处组织联评,确定获得奖学金人选。

(五)奖学金的申请和审核由学生处办理,发放由财务处办理。

二、评选要求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每学期评等评语为优。

(二)学习成绩优秀,连续两学期获学校综合奖学金。

(三)无任何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四)本学年期间获得过学校综合奖学金以外其他各类奖学金的学生不参加评选。

(五)同一学历学习期间,曾获得本项奖学金学生不得重复申请。

(六)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年级、院系填写意见。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学生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