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8年黑龙江省三好学生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按照文件要求,评选比例为在籍学生总数的1%,2018级学生不参加评选,请各学院按照名额和评比条件进行评定,我校评选要求在符合省发标准之外,增加需曾获2017年校级三好学生的条件。
请各学院认真评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