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和学校党委工作安排,现就全校学生党员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提示如下。
1.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全体学生党员要把个人自学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全过程,采取新旧对照、对比学习等方式,一条一条读、逐字逐句悟,认真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跟进学习解读文章,系统掌握《条例》规定的内容,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新精神新要求。
2.鼓励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各学生党总支、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学习,通过交流研讨、宣讲阐释、案例教学等方式,组织全体学生党员开展学习讨论,把《条例》学深学透学到位,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3.做到真学实学、知行合一。通过学习教育,学生党员要深刻认识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振勤勉励学精气神,筑牢“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的政治忠诚,为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助力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