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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哈尔滨医科大学2024年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处)  时间:2024-04-07  浏览:

各学院、大庆校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和奖励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应届毕业生,激励所有学生弘扬优良校风,涵养进取品格,鼓励毕业生不忘初心,勇毅前行,真正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在 2024年应届本科(含长学制本科阶段)毕业年级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2024年应届毕业生总数15%比例推荐,各学院毕业生分别计算。

二、评选条件

严格按照《哈尔滨医科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定实施细则》和《哈尔滨医科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标准》进行评选。

三、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根据评选标准进行评分,按照 “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强评选工作透明度,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

(二)初选名单确定后,在学院范围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

(三)公示结束后,确认学院上报名单并由学院组织填写《哈尔滨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申报表》(一式两份),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送校学生处。

四、评选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认真严格评选,做好公示与材料收集等工作,树典型、立榜样,做好事迹宣传,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二)请各单位于2024年4月19日前上交以下材料:

1.“汇总表”与公示图片的电子稿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 hydxgb@163.com。

2.“申报表”纸质稿一式两份与各学院评选工作情况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交至学校主楼123办公室。

附件:

1.哈尔滨医科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定实施细则

2.哈尔滨医科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分标准

3.哈尔滨医科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申报表

4.哈尔滨医科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申报汇总表